本校招收小学、中学新生和各年级插班生。具体办法如下:

招生对象

6岁—14岁、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的适龄孩子。

报名及入学手续

1、小学一年级优先本校教职工及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2、初中七年级优先本校直升或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自愿升学的毕业生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及填报志愿工作。

4、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5、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学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并按要求到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 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新生注册时需提供,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穗籍的学生需提供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七年级学生需提供小学学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