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规范钟村街、石壁街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和番禺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利于体现基础教育性质、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广大学生根本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为前提,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重点,以缓解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向往和优质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为出发点,依法保障适龄青少年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西片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何锦洪

副组长:冯意珍、梁婉霞

组员:张锦华、各中小学校长

职责:严格按省、市、区教育局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公、民办中小学制定招生方案,及时掌握辖区的招生入学情况,做好中小学招生的统筹规划,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基本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西片教育指导中心按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钟村街、石壁街学校的招生工作,整体谋划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妥善做好本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中小学须按区教育局、教育指导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工作部署,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学校必须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教育指导中心按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口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以内;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原则上为学生户口地址与学校距离在5公里以内。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凡具有钟村街、石壁街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为其子女(被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保障具有钟村、石壁户籍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自2019年起适龄儿童须在招生报名当年8月31日前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或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祖辈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3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公办小学。

2.考虑特殊人才子女、拆迁安置户子女、经政府安排入住保障性住房儿童等群体的适龄儿童学位。租住政府安排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承租人子女,如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地段生安排入读;如户口地址与租房地址不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市政拆迁安置房的承租人子女,在拆迁期间,可选择入读租住地或户籍地学校。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3.具有钟村、石壁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广州市招生入学规定报名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的实际情况,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初中学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其公办初中学位。非番禺区户籍而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西片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确需要在我片升学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的公办初中。

(四)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以“免试”为原则,自主、合理地设置招生的范围和确定招生标准、方式。民办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需要,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

四、招生规定

(一)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残疾儿童的类型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积极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对在原户籍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钟村、石壁就读的,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精神,确实保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积极推进房地产小区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凡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含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以及预留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口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该住宅小学近6年(初中近3年)未有小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指购房并在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前收楼且拥有该房产100%份额)子女。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未能入读该小区学校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地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

业主是来穗人员的,必须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才排序安排其子女入读配套公办学校。符合我区“积分申请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可通过参加“积分申请入学”办法,申请免费入读公办学校。同时获得小区学位和积分学位的业主子女,可自主选择入读该小区学校或“积分申请入学”安排学位的学校。

  如果招生报名后才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预留学位数,则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超出部分由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的其他公办学校。

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其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安排业主子女学位。如符合条件申请入读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则参照上述小区学校学位安排基本原则排序安排。

不按小区学校规定招生报名时间报名、或被该小区学校录取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业主子女,视作放弃学位安排,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该小区学校学位。

(四)加强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免费就读,并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备案。

经军人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会同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审查,符合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按广州市教育局核定入读的学校安排学位。未经广州市教育局审查的军人子女,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持《广州市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向区人社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并经区人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区人社部门审核的申请人的入学学校意向安排学位(不含小区配套公办学校)。4月30日后提出入学申请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五)统筹安排具番禺区户籍的学生中途转学学位。具有番禺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中途转学至户籍地公办学校插班的,若符合广东省学籍管理的规定,可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户籍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原则上公办学校不接收非番禺区户籍的学生中途插班。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非该校招生范围户籍的学生中途插班;如果具有本小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小区配套学校人数超出学校承载能力,则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六)规范各种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能超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能超50人。超出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所招收的学生或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小学生,区教育局不为其办理学籍,违规学校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各民办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要将招生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局备查,要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五、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小学实行通知入学与报名入学相结合。凡具有钟村、石壁户籍且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借读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进入相关界面填写报名信息。

(二)公办初中招生报名。具有钟村、石壁户籍且在户籍地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读公办小学统一为其报名,由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入读学区内的公办初中。具有钟村、石壁户籍在户籍地学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5月上旬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安排升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报读我片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入学当年5月中旬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入界面填报信息。报读我片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7天起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进入界面填报信息。

(四)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实行现场报名。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其业主适龄子女属于钟村、石壁户籍需要报读小区配套公办小学的,按照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办法办理。符合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于当年5月上旬,由父母或监护人带备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和进行资料审核。

(五)“积分申请”入学报名。“积分申请”入学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受理积分申请入学并计算得分结果。符合我区“积分申请” 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为其子女申请免费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具体见当年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工作指引。

六、实施时效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本意见在实施期间,如上级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从其规定。

本意见由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西片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

2.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广州市番禺区西片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5月29日